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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判缓刑吗?
发布时间:2020-09-01

侵犯商业秘密罪,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判缓刑吗?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有哪些?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不是很了解的话,就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28日通过)
 
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判缓刑吗?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判缓刑吗?

满足条件可以判缓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判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

(1)犯罪性质,被判处
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

(1)认罪态度良好。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有投案
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主观恶性不深,悔罪表现又好,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并且从言行两个方面都表现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身为专注商业秘密维权的律师,根据本人代理的获判侵犯商业秘密无罪或缓刑判决的经验,我认为如果您的朋友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跟代理律师协商向法院认罪,并主动赔偿原告损失和积极缴纳罚金,同时获得原告人的谅解,是法院作出缓刑判决的重要推动力。

如果律师一味坚持追求“无罪判决”,不仅错失获判缓刑的机会,而且给法官留下罪犯不知悔改的印象,内心确信犯罪嫌疑人具有犯罪事实的假象。

因此,把握
缓刑机会,适当时候认罪是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表现。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在中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有如下几种:

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4、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5、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

6、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为了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与披露商业秘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谋的单位或个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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