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议网丨律师咨询_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百科 > 刑事辩护 > 刑事案件 > 侦查阶段 >
侦查阶段最长期限是多久?侦查阶段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发布时间:2020-07-06

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方面有着严格的立案侦查时限,对于不同的案件的难易程度有着不同的侦查时限。那么侦查阶段最长期限是多久?侦查阶段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侦查阶段期间家属可以做一些什么?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侦查阶段最长期限

一、侦查阶段最长期限是多久?

8个月零7天。


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根据前述规定,逮捕以后最长羁押期限为2+1+2+2=7个月。
 
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月零7天。

侦查阶段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二、侦查阶段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立案之日起就算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是侦查机关从发现犯罪或犯罪线索开始,至通过侦查,确认犯罪分子并查清其主要犯罪事实到侦查终结为止的阶段。

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追诉的有效进行。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侦查阶段期间家属可以做一些什么?

三、侦查阶段期间家属可以做一些什么?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直到服刑之前,家属不能够看到嫌疑人,只能送一些衣服、钱进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了解对方当时状况。
 
在刑事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的,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也只是“可以”而不是“有权”。
 
根据监狱法和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监护人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可以与其会见、通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律师会见嫌疑人,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会见嫌疑人,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

2、为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

3、了解到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

4、如果发生
刑讯逼供,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可以帮助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帮助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侦查阶段最长期限是多久?侦查阶段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侦查阶段可以请律师吗?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刑事案件请律师多少钱?

快速咨询律师,获得针对性回复

免费法律咨询
  • 532 人当前律师在线
  • 1720 条今日律师解答
相关阅读
推荐律师
法律需求导航
上一篇:侦查阶段可以请律师吗?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下一篇: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吗?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注意事项有哪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