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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家暴?
发布时间:2018-10-31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并且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夫妻一方有家暴行为的,还将直接影响夫妻双方的感情。并且,因为家庭暴力会造成身体伤害、精神痛苦甚至死亡,因此发现对方实施家暴的,一定要积极维护人身安全。

  实践中,要判断是否属于家暴行为,可以先确定家庭暴力被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并且,这三种暴力具体表现如下:

  1、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者羞辱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由第三者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等。

  2、精神暴力:冷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等等。

  3、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行为等等。

  由此,如果有以上的行为表现,那么就可以判断为家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如果不会给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那么也就不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一旦被家暴后,建议可以到当地政府妇联或者民政部门求助,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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