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会不会留案底?开设赌场罪案底会消除吗?
发布时间:2020-01-07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那么开设赌场罪会不会留案底?开设赌场罪案底会留多久?开设赌场罪案底严不严重?开设赌场罪案底会消除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开设赌场罪会不会留案底?
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后会留下案底。
如果只是行政拘留则没有案底,案底是针对刑事处罚而言的。
刑事处罚即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会进入档案留下案底,在公安局的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告、拘留、罚款不记录档案。已经记录在案的违法事实是无法消除的,有案底会在在档案里永久保留。
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公安机关根椐你的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结案后的案件卷宗将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机关的档案部门,一般的行政处罚实施后的处罚决定书,将寄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装档管理,行政违法的处罚,一般而言不受影响。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二、开设赌场罪案底会留多久?
案底是不会消除的,会永久保存。
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记录封存】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1、.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2、.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3、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4、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5、明确违反规定处理犯罪人员信息的责任:负责提供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提供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开设赌场罪案底严不严重?
开设赌场罪案底对个人就业的影响。
1、有“案底”的人可以说与体制内工作无缘了,入党、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当兵不得报名,即便侥幸考试入围,政审时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照样绕不过去;
2、私企、银行、证券公司中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
3、此外,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等工作同样受限制。
开设赌场罪案底对子女就业的影响
不同地区政审标准不一,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的通常不予录用。
1、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
2、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四、开设赌场罪案底会消除吗?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规定: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消除档案中刑事责任的记录(所谓案底)基本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可以在档案中清除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制度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处理好在工作起步以及推进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充分利用政法网以及各部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犯罪人员信息的网上录入、查询和文件流转,实现犯罪人员信息的共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