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会开除公职吗?
发布时间:2020-01-07
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其行为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那么滥用职权罪会开除公职吗?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罚?滥用职权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滥用职权罪会开除公职吗?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受处分人员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原国有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工龄计算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属临时工的,从缴费参加养老保险时计算投保年限。
2、被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或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3、因过失犯罪被判刑情节较轻,或被判缓刑、监外执行未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判刑前的工龄也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判刑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未离开工作岗位照发工资者除外)。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相对于玩忽职守,前者是乱作为,后者是不作为,主要是针对公务员的,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涉嫌该罪,比如徇私枉法等,又有其他对应的罪名来进行处理。对于职务类犯罪,可以向监察委控告解决。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为: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三、滥用职权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
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职权,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滥用职权,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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