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诉讼渠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1-07
在司法实践中报复陷害的方式可以说是多种多样,如制造种种理由或借口,非法克扣工资、奖金,或开除公职、党籍,或降职、降薪,或压制学术、技术职称的评定等等,被他人报复陷害后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进行维权。那么报复陷害罪诉讼渠道有哪些?报复陷害罪在哪里立案侦查?为了帮您解答这些问题,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报复陷害罪诉讼渠道有哪些?
诉讼,就是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刑事诉讼,可以向公安局报案的。
报复陷害罪的侦查机关为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报复陷害罪诉讼应注意诉讼有效期: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犯报复陷害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报复陷害罪没有超过时效,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二、报复陷害罪在哪里立案侦查?
报复陷害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
(一) 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
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
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
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等。
(二)受案的一般程序
1、认真对待、全面接受。
2、对报案人员说明法律责任,防止诬告、错告
3、询问案件有关情况。
4、接受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证据材料并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应急性的处理。
5、制作笔录或录音。
6、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予立案的,可见立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受理,立案后才可以侦查。
以上就是《报复陷害罪诉讼渠道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延伸阅读
报复陷害罪形成条件有哪些?
被报复陷害到哪举报?
报复陷害罪如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