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是职务犯罪吗?
发布时间:2019-10-23
报复陷害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制造种种理由或借口,非法克扣工资、奖金,或开除公职、党籍,或降职、降薪,或压制学术、技术职称的评定等等。那么报复陷害罪是职务犯罪吗?报复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报复陷害罪是职务犯罪吗?
职务犯罪属于职务犯罪中的一种,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报复陷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
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这个意义上说,报复陷害行为是一种渎职行为。
报复陷害罪的侦查机关为检察院。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为了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上述权利的实现,本法对侵犯公民的上述权利的行为规定了报复陷害罪。
报复陷害是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联系在一起的,因此,不仅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报复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犯报复陷害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引起公众不满的;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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