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报复陷害罪?报复陷害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2019-10-08
众所周知报复陷害罪是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当事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那么到底什么叫报复陷害罪?报复陷害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如果您对这些不是很了解的话,接下来法议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出相关解答。
一、什么叫报复陷害罪?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相关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3.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
报复陷害罪主要特征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监督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报复陷害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报复陷害罪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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