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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要开庭嘛?危险驾驶罪开庭说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26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一系列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当法院判决后当事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危险驾驶罪要开庭嘛?危险驾驶罪开庭说什么?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危险驾驶罪要开庭嘛?

一、危险驾驶罪要开庭嘛?

作为被告人,必须到庭接受审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危险驾驶罪开庭说什么?

二、危险驾驶罪开庭说什么?

如果没有交通肇事,只是醉酒危险驾驶的话,态度良好是不一定会追究刑事责任的。该怎么说就怎么说,不用刻意隐瞒事实真相。

危险驾驶罪开庭时需要注意的是别犯横,根据家庭经济情况交罚款,其实不是很重的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危险驾驶罪要开庭嘛?危险驾驶罪开庭说什么?》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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