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9-08-22
抢夺与盗窃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也都有发生过,不会很陌生,当犯罪金额达到一定的数额时会构成犯罪,其中抢夺罪和盗窃罪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么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夺罪和盗窃罪那个重?抢夺罪和盗窃罪可以相互转化吗?如果想了解的话,请跟随法议网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一、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夺罪和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是,有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在这三个犯罪中,盗窃罪的暴力程度是最轻的,其典型特征就是“对物平和,对人没危险”。
关于盗窃罪有几个误区大家需要注意。
第一,盗窃罪是否必须是秘密窃取。答案是否定的,比如在公交车上扒窃,是在公共场所进行的,是公然窃取。
第二,盗窃罪是否要求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被发现。答案是否定的,比如在公交车上扒窃,即使周围的人看到犯罪分子在盗窃,犯罪分子也知道其他人有人看见他在盗窃,但是依然进行盗窃行为,仍然构成盗窃罪。
第三,盗窃罪是否要求被害人不知道盗窃行为正在行进,答案也是否定的。比如夜间犯罪分子入室盗窃,误认为女主人睡着了,但是实际上女主人没有睡着。女主人明知道小偷在屋子里翻东西,但是考虑到起床制止小偷有可能会被小偷杀害就装睡觉,结果小偷偷完东西后逃跑,对该小偷仍然定盗窃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抢夺罪的暴力程度比盗窃罪要高一些,其典型的特征就是“对物暴力,对人有危险”。这也是和盗窃罪的明显区别。比如我们平时常见的飞车抢夺女士背包的案件,在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是冲着人去的,而是冲着包去的。但是在抢夺背包的过程中,容易把人也带到,对人是有危险的,所以定抢夺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人身利益,又侵犯了财产利益。转化型抢劫罪:《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罪是这三个罪当中暴力程度最高的,其典型特征就是“对人暴力,压制被害人反抗”。
所以抢劫罪和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暴力的手段是否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比如犯罪分子用枪指着被害人的头部,让他把兜里的前交出来,这种暴力程度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所以定抢劫罪。
二、抢夺罪和盗窃罪那个重?
盗窃罪与抢夺罪两个罪,法定刑是一样的,没有谁轻谁重之说,具体量刑要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一般情况下,应根据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对自己取得财物的行为方式的认识来判断,如果行为人自认为自己夺取财物是在财物管理人,控制人明知的状态下进行的,即使事实上财物管理人,控制人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取财行为,仍构成抢夺罪。
例如,犯罪嫌疑人夺走财物管控人的财物,自认为财物管控人已发现,但事实上是财物管控人正在打盹儿,对被犯罪嫌疑人夺取财物之事并未知觉,但这仍构成抢夺罪。
如果犯罪嫌疑人自以为采取了让财物管控人不知道的秘密方式取走财物,即使财物管控人事实上已发觉,这也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秘密窃取行为必须能贯穿整个窃取财物的全过程,如果行为人先是秘密窃取,但是在还没有既遂之前,即控制财物之前,已经被受害人发觉,犯罪嫌疑人进而将窃取行为转化为公然抢夺的行为,则应认定为抢夺罪。
抢夺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抢夺罪和盗窃罪可以相互转化吗?
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