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行为犯吗?
发布时间:2019-08-20
对于抢劫罪,相信很多人都有听说过,抢劫罪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暴力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那么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抢劫罪是行为犯吗?
无论你是因为什么而抢劫,无论你抢劫多少钱,都是构成抢劫罪的。判断否构成抢劫罪则要看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是否当场是否实际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具体如下所述:
(一)抢劫罪是行为犯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二)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劫取财物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具有以下几点区别:
1 、暴力威胁内容不同
暴力相威胁是二罪的交叉点。抢劫罪的威胁仅限于人身暴力威胁,其力作用于人;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包括受害人身体、健康、自由、名誉、财物等,可以使用轻微的有形力,但其力作用于物。
2 、暴力程度不同
抢劫罪的暴力程度较强,足以压制受害人反抗,而敲诈勒索罪的暴力程度较弱,即使肢体性的合理冲撞,一般性的语言暴力,显著轻微,应定性为敲诈勒索罪而不是抢劫罪。
3 、取财手段与方法不同
抢劫罪包括暴力、以人身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危险相当性方法;而敲诈勒索罪仅限于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企图使对方达到内心恐惧,没有付诸实际行动。
4 、数额程度不同
敲诈勒索罪也是个数额犯,达不到法定数额,不入罪,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而抢劫罪则是行为犯,抢劫财物的数额大小不计。
5 、实际受害人的体验不同
对于受害人身体上遭受伤害的,毫无疑问是抢劫罪;而对于精神上的伤害,一般是敲诈勒索罪。
6 、从受害人结果状态上来看
抢劫罪是受害人不知、不能、不敢反抗,意志表达不充分,处于极度紧迫的危险状态中,不服从加害人的吩咐,就面临着进一步被伤害;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则是不敢反抗,没有完全丧失自由意志,还可以采取权宜之计,尚有回旋延缓的余地。
7 、犯罪客体的指向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人身与财产的双重客体,是对人和物的双重危害,所以劫到财物或造成他人轻伤的,都可以构成抢劫罪既遂,而敲诈勒索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财产法益。
8 、手段行为实现的时空距离不同
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具有当场实现的可能性,如不同听从指示或安排,就会当面施加暴力等;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从危险的现实可能性转变为直接的现实性尚有一段时空距离,没有紧迫性,如通过电话、第三人传达目的行为的内容,不能构成抢劫罪而应定为敲诈勒索罪。
9、取得财物形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