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能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2019-08-19
刑法中的抢夺罪主要是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的,侵占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或者占有权,数额较大的,将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抢夺罪能取保候审吗?抢夺罪的入罪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抢夺罪能取保候审吗?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抢夺罪的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条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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