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4
大家都知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那么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危险驾驶罪怎么样争取缓刑?今天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有哪些?
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危险驾驶罪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只要有悔罪表现的可以申请缓刑。
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主要有: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危险驾驶罪怎么样争取缓刑?
主动配合调查,并深刻检讨错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积极配合对受害人的赔偿,并取得受害人一方的谅解的,可以判处缓刑。
最终能否判缓刑,要由法官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情况,综合决定。
由于法官对案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在法律允许判处缓刑的情况下,最终能否判缓刑,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主审法官了。
1、不同车型犯罪基准刑期。针对不同车型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程度,将醉酒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自备车、营运车(出租车、货车)、大客车(含专用或非专用校车)的基准刑期,分别确定为一、二、三、四、五个月。
2、酌定量刑情节。区分醉酒的酒精含量、危险驾驶致人重伤的人数或造成财产损失的金额,规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明确有吸毒后驾驶、无证驾驶、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驾驶、严重超载驾驶、驾驶无牌报废车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以及在高速公路、逆向车道醉驾等行为的,酌定增加刑期一或二个月;有自首、一般立功的,减少刑期一个月。
3、明确非监禁刑的适用。规定酒精含量未达90mg/100mL,无交通事故发生,且无从重情节并积极配合检查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酒精含量未达110mg/100mL,无任何交通事故发生,积极配合检查,有悔罪表现的,或虽然有交通事故发生,但能依法予以赔偿的,可适用缓刑。
4、危险驾驶中出现以下10种情节不适用缓刑:
(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
(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
(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9)严重超载驾驶的;
(10)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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