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有了小孩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9-07-04
随着出轨现象越来越多,在婚内与他人非法同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有些人已有配偶仍与他人结婚生子的将构成重婚罪,那么重婚罪有了小孩怎么判?重婚罪最有效的证据有哪些?重婚罪如何认定?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重婚罪有了小孩怎么判?
重婚罪有了小孩以后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有了孩子,孩子的父母还是孩子的父母。孩子若是哺乳期,一般跟着母亲一方。如果孩子已经断奶,协议跟着任何一方,另外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
刑事责任:重婚罪
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二、重婚罪最有效的证据有哪些?
重婚罪的取证比较难,要证明对方之间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取证时很有可能会涉及到非法取证,而导致被对方起诉。
为了获取有效的证据建议可以请求侦察机关进行调查,采取对非法同居者进行询问及走访附近居民等手段。
另外,重婚罪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
(1)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2)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人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双方同事、邻居之间。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三、重婚罪如何认定?
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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