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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6-04

在生活中如果发生法律纠纷,能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处理,打官司除了要提供足够充足的证据外,还要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事项。那么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法议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接到法院送达的诉状后,您就是被告了。这时应当立即对诉状所及的纠纷内容进行调查,如到法院查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
 
2、慎重地确定应诉策略。轻视的态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应诉更是等同于任人宰割,法院的缺席判决往往对被告不利。
 
3、尽早查阅有关法律资料,熟悉诉讼程序,否则在不经意中丧失自己的权利,就吃大亏了。
 
4、不要就纠纷随意发表意见(尤其是书面意见),因为那可能给您带来败诉或不利的风险。一个好的办法就是请教您的律师。

民事案件中被告需要准备的工作:
 
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2、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3、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4、被告举证;
 
5、法庭辩论;
 
6、最后陈述。

打官司的流程

二、打官司的流程

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3、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

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以上就是《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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