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诈骗要什么证据?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05-09
问题一:婚姻诈骗要什么证据?
答:法议网律师来告诉你,婚姻诈骗罪属于“诈骗罪”中的一种。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证明他人婚姻诈骗罪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
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以前有无登记结婚的记录。
4.向对方支付钱款的转账记录或者对方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
婚姻诈骗的确是个可怕的陷阱,尤其是处在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阶段的青年男女要引起注意,并加强防范:
1、不要轻信各种报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广告。
2、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的经济往来,如大额的借款等等。
问题二: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答:在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婚姻诈骗罪”这项罪名,此种行为属于“诈骗罪”。其立案标准如下:
1、以结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目的,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目的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
3、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婚姻诈骗罪。
4、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 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较大”的诈骗罪。
6、诈骗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巨大”的诈骗罪。
7、诈骗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问题三:婚姻诈骗彩礼怎么办?
答:如果女方只是以诈骗彩礼为目的,根本没有结婚意向,可能涉嫌诈骗犯罪,被骗金额较大可以报警;如果女方不是以诈骗为目的,只是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男方因此支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以下几种情形彩礼则无需返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以上就是所有问题的全部回答,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拨打法律咨询热线4006-158-168,法议网专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