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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3-30

在我国,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有的排他性。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哪些?下面法议网就相关问题为大家作出详细解答!

深圳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一、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


1.直接侵权行为
 
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冒专利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3.冒充专利的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4.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原材料、中间产 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1.专利被侵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前提是专利权过硬、侵权证据完整、侵权情况严重或被侵权损失严重);
 
2.专利被侵权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提请行政调处(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3.专利被侵权可以向侵权者发警告函(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以上就是《深圳知识产权律师: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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