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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律师: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3-18

家庭暴力一直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家暴给受害方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那么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什么?打到什么程度算家暴?下面法议网婚姻律师专栏为您详细解答。

深圳婚姻律师: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家暴?

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什么?


家庭暴力与夫妻打架的区别就是暴力行为是否具有周期性的特征以及施暴人通过暴力行为所希望达到的最终的目的。夫妻打架就是夫妻之间的轻微暴力甚至是失手造成的较为严重的身体的伤害,夫妻打架行为是一次性的行为,可能是突发状况,也有可能是积蓄很久后的情绪的爆发,但是这只是一次性的激愤乃至发泄的行为,不具有周期性的特征,施暴人也并不希望通过暴力行为达到长期控制对方的行为;

而家暴是一种具有周期性的行为,施暴人实施暴力的目的也是通过暴力行为达到长期控制对方的行为,家暴周期体现为先积聚期、再爆发期、最后平静期。暴力周期的不断重复,使受害人身体以及信息造成影响,受制于加害人,加害人的控制目的得以实现,所以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心理和行为模式普遍为无助无望、恐惧焦虑、忍辱负重等特征。家暴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警记录(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居委会(妇联)的调解记录,受伤的照片,治疗的病历、发票,悔过书、保证书,证人证言等证据。
 
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巨大的,尤其是对于家暴,哪怕是第一次发生暴力,面对家暴一定不要妥协,要学会留存证据,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震慑教训施暴人,预防家暴再次发生。

三、打到什么程度算家暴?

家庭暴力的范畴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未婚同居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利,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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