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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律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9-03-18

深圳婚姻律师为了帮您讲解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等相关法律问题,特意整理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资料,希望看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夫妻共同债务解释的具体内容为: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1、夫妻协商解决。
 
2、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来判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 深圳婚姻律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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