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条件主要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以下是详细的解释: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1. 法定不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
-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情形包括:
- 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 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
- 犯罪嫌疑人正当防卫或因紧急避险;
- 犯罪嫌疑人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
- 犯罪嫌疑人系从犯或胁从犯;
- 犯罪嫌疑人系自首或有重大立功。
3. 证据不足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分为两种情形:
- 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 检察院发现存在非法取证行为,依法对该证据予以排除后,其他证据不能证实犯罪嫌疑人犯罪。
4. 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仅适用于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包括:
- 对象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 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的;
- 有悔罪表现的。
此外,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涉案企业的合规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网络赌博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非法集资等特定犯罪,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决定是否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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