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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律师擅长的案件类型
发布时间:2024-08-12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和解律师擅长的案件类型

一、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1.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 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
    • 这些案件通常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
  2. 过失犯罪案件
    •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如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等。

二、刑事和解的条件

  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真诚悔罪
    •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真诚悔罪,并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2. 双方自愿进行和解
    • 和解必须是双方自愿进行的,不能有任何强迫、威吓等非自愿因素。
  3. 适用的案件类型
    • 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 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渎职罪除外。

三、刑事和解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 该条规定了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真诚悔罪并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 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四、刑事和解的操作方式

  1. 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主持
    • 刑事和解可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持,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应当为其制作和解协议书。
  2. 和解协议书的内容
    • 双方基本信息。
    • 协议内容:案件事实、自愿和解、悔罪表现、和解内容、谅解意愿、其他事项。
    • 双方签字,日期,须双方签字按印。
    • 应当注明进行和解的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清晰、准确地记明和解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当事人的要求和义务,还有最后达成的协议内容。
    • 参加刑事和解的人员均在该协议上署名。

五、刑事和解的影响

  1. 对被告人的影响
    • 被告人通过和解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甚至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 有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2. 对被害人的影响
    • 被害人可以通过和解及时得到应有的、足额的赔偿金
    • 和解有助于恢复社会关系,解决纠纷。

六、刑事和解的限制

  1. 不适用的情况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 渎职犯罪案件不适用刑事和解。
  2. 法律效力
    • 公诉案件中当事人的私了和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最终如何处理由“公检法”决定。

刑事和解律师擅长的案件类型

通过以上总结,可以看出刑事和解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有效地解决刑事案件中的纠纷,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能使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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