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律师擅长的案件类型
发布时间:2024-08-12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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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 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
- 这些案件通常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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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案件:
-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如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等。
二、刑事和解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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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真诚悔罪:
-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真诚悔罪,并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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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进行和解:
- 和解必须是双方自愿进行的,不能有任何强迫、威吓等非自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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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案件类型:
- 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 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渎职罪除外。
三、刑事和解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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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 该条规定了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真诚悔罪并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且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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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 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四、刑事和解的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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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主持:
- 刑事和解可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持,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应当为其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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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书的内容:
- 双方基本信息。
- 协议内容:案件事实、自愿和解、悔罪表现、和解内容、谅解意愿、其他事项。
- 双方签字,日期,须双方签字按印。
- 应当注明进行和解的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清晰、准确地记明和解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当事人的要求和义务,还有最后达成的协议内容。
- 参加刑事和解的人员均在该协议上署名。
五、刑事和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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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人的影响:
- 被告人通过和解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甚至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 有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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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害人的影响:
- 被害人可以通过和解及时得到应有的、足额的赔偿金。
- 和解有助于恢复社会关系,解决纠纷。
六、刑事和解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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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的情况: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 渎职犯罪案件不适用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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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公诉案件中当事人的私了和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最终如何处理由“公检法”决定。
通过以上总结,可以看出刑事和解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有效地解决刑事案件中的纠纷,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能使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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